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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团队
LAW FIRM TEAM

吴锋杰

聘用律师

执业许可证号:14501199310745270

 

律师介绍

1946年5月生,大专文化,1984年参加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第一期学习,1987年以优异成绩毕业,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在广西经济律师事务所、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执业。从2002年9月成为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2002年至2006年担任民族所执行主任。1997年开始一直担任区律协惩戒委委员,2011年担任区律协维权委付主任,并受聘担任中国管理科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级研究员。

二十多年来,我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律师执业道德和规范约束自己,全心全意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勤奋工作。从业以来,办理了李海抢劫杀人案、环卫工人人身伤害赔偿案,马岭河人身伤害赔偿案,秀湖花园房产纠纷案、赵婷婷肖像侵权案、铁通著作权纠纷案、凭祥工商局行政处罚案、旺杏贩毒案、桂林产建规委行政纠纷案、东兴特大香烟走私案、晨曦公司合伙纠纷案、广西兴华公司诉广西工商学校道路合同纠纷仲裁案等在区内外有影响的各类案件,案件涵括刑事、民事、行政领域,积极地保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深受当事人的嘉许,无一不良投诉。先后在几十家企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在广西电视台《法系人间》、《危险档案》、《新闻在线》,《真情讲述》栏目中担任法律咨询嘉宾,并一直作为区律协新律师执业培训班的指导老师,多次参加律协组织的法律进基层活动,为厂矿、社区、农村的居民服务。

现虽已年近70,但愿继续为社会为民众努力发挥余力,多作贡献,回报党、回报社会、回报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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